【侨报记者高诗云7月22日纽约报道】Uber司机究竟定性为独立承包商还是雇员,长期没有一个统一的答案。布碌仑法官日前决定,将由陪审团裁定Uber司机与Uber公司究竟是否存在雇佣关系,以及相应的事故担责情况。这是纽约首批将该问题交由陪审团审理的侵权案件之一。
布碌仑一名法官13日裁定,在一宗涉及网约车平台是否应对交通事故承担责任的案件中,Uber司机究竟属于雇员还是独立承包商,将首开先例由陪审团作出决定。
这起车祸发生于2019,事故涉及一名布碌仑居民和一名事发时正在接单工作的Uber司机。涉事Uber司机敏特(Soe Myint)被指驾车撞上了受害者瓦妮莎·罗林斯(Vanessa Rawlins)所乘坐的汽车。罗林斯随后起诉司机和Uber,指控Uber公司也应对该事故承担责任。Uber则否认司机与公司之间存在任何雇佣关系。
2022年,布碌仑高等法院法官里维拉(Francois Rivera)裁定司机应对事故负责,但认为Uber是否同样应承担责任的问题需要进入庭审程序。

今年6月开审后,Uber向法院主张司机不能被视为雇员,因为他在驾驶车辆时拥有完全自主决定权,报税也填写的是1099税表,而不是W-2工资税表,种种因素均表明司机是独立承包商,而非雇员。
对此,布碌仑高等法院法官马斯洛(Aaron Maslow)最终裁定,司机敏特是否属于Uber雇员,应交由陪审团决定。
在全美范围内,Uber司机是否应被归类为雇员的问题已经引发多起法律挑战,各地结果各不相同。此次诉讼并非纽约州首宗审视网约车司机是否属于雇员的案件,但这是首宗涉及这一问题的侵权诉讼。对受害者而言,如果陪审团认定司机敏特是Uber雇员,实际结果可能是提高陪审团裁定的损害赔偿金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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